档次 |
用气量(立方米/户.年) |
价格 (元/立方米) |
第一档 |
420及其以下 |
1.98 |
第二档 |
420-660(含660立方米) |
2.38 |
第三档 |
660以上 |
2.97 |
备 注 |
1、居民生活用气是指居民家庭日常生活用气,流动人员居家生活用气,人民解放军、 武警部队机关(连队)生活用气,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养老福利机构用气, 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等用气,监狱监房生活用气,不包括集中供热用气。 2、居民家庭用户(含出租户)人口超过4人的,凭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籍证明 或暂住证,向供气企业提出申请,经确认后,按每增加1人,在第一档气量上限 基础上增加84立方米/年.人、第二档气量上限基础上增加66立方米/年.人计量。 3、居民合表用户以及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机关(连队)生活、学校教学和学生生 活、养老福利机构、社区居委会服务设施、监狱监房生活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 民用户,气价按与第一档气价保持1:1.1的比价,即2.18元/立方米执行。 4、执行时间:2016年1月1日起。 |
水电气价格
绵阳市中心城区居民生活用气价格一览表
2017-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