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气价格
降成本促改革绵阳市发改委全面落实非居民用天然气降价政策
2017-09-08

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释放改革红利,国家将因增值税税率变化形成的天然气价格空间全部用于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发展改革委相继出台了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政策。

按照“顺价调整,同城同价”原则,我市及时降低中心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从9月1日起执行。

降价幅度:我市中心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2.62元/立方米调整为2.49元/立方米,降低0.13元/立方米;CNG生产用气销售价格由2.00元/立方米调整为1.90元/立方米,降低0.10元/立方米;车用压缩天然气(CNG)销售价格由3.00元/立方米调整为2.90元/立方米,降低0.10元/立方米,从2017年9月1日起执行。

政策依据:8月31日晚,四川省发展改革委紧急下发了《关于降低我省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56号),要求从2017年9月1日起,全省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由1.65元/立方米降低为1.55元/立方米;车用压缩天然气(CNG)销售价格实行全省统一定价,由3.00元/立方米调整为2.90元/立方米。

贯彻落实:接通知后,市发展改革委立即行动,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提供的测算公式,认真研究、测算,报经市政府同意,制定出台了《关于调整中心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绵市发改环价〔2017〕514号)和《关于调整车用压缩天然气(CNG)销售价格的通知》(绵市发改环价〔2017〕513号)。要求各燃气经营企业、CNG销售企业加强宣传解释,做好明码标价、供气安全和稳定工作。

8月31日24:00时前,市发展改革委采取多种措施将此次调价政策传达至城区各燃气经营企业和CNG销售企业,确保了9月1日降价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同时,在第一时间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我省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56号)文件转至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要求各县市区严格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发展改革委的文件精神,认真贯彻实施,全面按时落实到位,确保非居民用天然气降价政策在我市顺利实施。

预期成效:经初步测算,此次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每年将为全市工商业等非居民用天然气用户减少用气成本支出3200余万元,其中绵阳中心城区各工商业等非居民用天然气用户减少用气成本支出16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