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收费
关于对四川省绵阳第一中学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2017-03-24

四川省绵阳第一中学:

    你校《关于核准学校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

    为满足学生住宿需要,改善学生住宿条件,你校对勤工俭学楼二、三楼学生宿舍进行了改造。我委根据《普通高级中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并结合定价成本监审报告,经研究,现将你校改造后的勤工俭学楼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1、勤工俭学楼二、三楼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8人间400元/生.期。

    2、该收费标准从2017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3、你校接本批复后,应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并按规定在收费处将收费项目名称、收费标准、收费对象、批准机关及文号等内容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同时,接受发改、财政、教育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绵市发改收费〔2017〕79号关于对四川省绵阳第一中学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