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_1 | 处罚类别_2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证号 | 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当前状态 | 地方编码 | 备注 |
1 | 绵国土游监行处【2017】26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处罚款14.925万元。 | 金马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占用石马镇横山村1组和涪江村4、5组已征未供土地修统建房 | 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四川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规定。 | 绵阳金马投资有限公司 | 91510704662798808U | 2017年9月8日,企业已缴纳完罚款。2017年9月27日,我局将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移送给游仙区财政局。 | 2017/08/25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 | 正常 | 510700 | |||||||
2 | 绵国土游监行处【2017】27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处罚款19.072万元。 | 金马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占用石马镇甘泉社区已征未供土地修统建房 | 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四川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规定。 | 绵阳金马投资有限公司 | 91510704662798808U | 2017年9月8日,企业已缴纳完罚款。2017年9月27日,我局将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移送给游仙区财政局。 | 2017/08/25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 | 正常 | 510700 | |||||||
3 | 绵国土游监行处【2017】24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2、罚款10.9971万元。 | 绵阳锐洋新材料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用游仙区小枧沟镇顺河村集体土地7331.42平方米修建厂房 | 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四川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规定。 | 绵阳锐洋新材料技术开发公司 | 915107047891158249 | 2017年9月19日,绵阳市中邦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先行缴纳罚款3万元,剩余罚款将在2017年11月底之前缴清。2017年9月21日游仙区小枧沟镇顺河村出具收到退还非法占用土地的证明。2017年9月27日,我局将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移送给游仙区财政局。 | 2017/08/25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 | 正常 | 510700 | |||||||
4 | 绵国土游监行处【2017】28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处罚款19.933万元。 | 金马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占用石马镇甘泉社区3组已征未供土地修统建房 | 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四川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规定。 | 绵阳金马投资有限公司 | 91510704662798808U | 2017年9月8日,企业已缴纳完罚款。2017年9月27日,我局将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移送给游仙区财政局。 | 2017/08/25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 | 正常 | 510700 | |||||||
5 | 绵国土游监行处【2017】25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2、罚款69.0315万元。 | 绵阳中邦节能玻璃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用游仙区小枧沟镇顺河村集体土地46021.04平方米修建厂房 | 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四川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规定。 | 绵阳中邦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 915107040667543743 | 2017年9月21日,我局将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移送给游仙区财政局。企业还在缴纳罚款过程中。 | 2017/08/25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 | 正常 | 510700 | |||||||
6 | 绵国土游监行处【2017】29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处罚款19.933万元。 | 金马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占用石马镇解放村7社已征未供土地修统建房 | 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四川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规定。 | 绵阳金马投资有限公司 | 91510704662798808U | 2017年9月8日,企业已缴纳完罚款。2017年9月27日,我局将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移送给游仙区财政局。 | 2017/08/25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 | 正常 | 510700 | |||||||
7 | 绵国土游监行处【2017】30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处罚款42.749万元。 | 金马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占用石马镇解放村7社和百胜村1社已征未供土地修统建房 | 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四川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规定。 | 绵阳金马投资有限公司 | 91510704662798808U | 2017年9月8日,企业已缴纳完罚款。2017年9月27日,我局将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移送给游仙区财政局。 | 2017/08/25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 | 正常 | 510700 | |||||||
8 | 绵国土游监行处【2017】22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处罚款36.9876万元。 | 四川省林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游仙镇芙蓉社区已征未供国有土地进行棚户区改造安置房 | 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四川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规定。 | 四川省林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17年9月11日,企业已缴纳完罚款。2017年9月27日,我局将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移送给游仙区财政局。 | 2017/08/22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 | 正常 | 510700 | ||||||||
9 | 绵国土游监行处【2017】14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2、罚款18.6400万元。 | 016年3月26日,绵阳富乐投资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占用位于游仙区小枧沟镇新华社区、一心村1、7社面积18640平方米集体土地。已建成惠泽路。 | 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四川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规定。 | 绵阳富乐投资有限公司 | 55346829-5 | 2017年8月4日,绵阳富乐投资有限公司向区财政非税资金财政专户缴纳罚款18.6400万元。2017年8月23日游仙区小枧沟镇新华社区、一心村一、七社出具收到退还非法占用土地的证明;2017年9月21日我局将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移交游仙区财政局。 | 2017/08/01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 | 正常 | 510700 | |||||||
10 | 绵国土游监行处【2017】20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按每平方米25元处罚款7.7370万元 | 绵阳正东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占用游仙镇石垭村集体土地3094.8平方米 | 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四川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规定。 | 绵阳正东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91510704560736796L | 510722********8554 | 姜益如 | 目前企业还在缴纳罚款过程中 | 2017/07/28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 | 正常 | 510700 | |||||
11 | 绵国土游监行处【2017】19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2、罚款16.2137万元。 | 四川立宇投资有限公司在游仙镇吴家村六社6485.5平方米修建加油站, | 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四川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规定。 | 四川立宇投资有限公司 | 91510704068996537J | 2017年8月29日,四川立宇投资有限公司向区财政非税资金财政专户缴纳罚款16.2137万元。2017年9月21日游仙镇吴家村出具收到退还非法占用土地的证明;2017年9月27日,我局将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移送给游仙区财政局 | 2017/07/27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 | 正常 | 510700 | |||||||
12 | 绵国土游监行处【2017】18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2、罚款169.4675万元。 | 2016年7月23日,四川绵南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占用位于游仙区白蝉镇圣谕祠村、王家寨子村土地修建绵阳至西充高速公路。 | 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四川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规定。 | 绵南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 91510704095582890Q | 2017年7月28日,四川绵南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向区财政非税资金财政专户缴纳罚款169.4675万元。2017年9月12日,我局将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移送给游仙区财政局。2017年9月12日游仙区白蝉镇圣谕祠村、王家寨子村出具收到退还非法占用土地的证明。 | 2017/07/26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 | 正常 | 510700 | |||||||
13 | 绵国土监行处〔2017〕1号 | 非法批准征收土地处理决定书 | 撤销2016年11月12日《石塘镇党委会会议纪要》 | 撤销涪城区石塘镇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塘镇范家村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方案>的通知》(涪石委办发〔2016〕61号) | 涪城区石塘镇人民政府违反法律规定程序实施拆迁安置补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 | 绵阳市涪城区石塘镇人民政府 | 1151060100841403XC | 李华 | 2017年7月19日涪城区石塘镇政府按照相关程序撤销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的文件 | 2017/07/18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 | 510700 | ||||||
14 | 绵国土监行处〔2017〕2号 | 非法批准征收土地处理决定书 | 撤销2016年12月13日《中共吴家镇委员会会议纪要》 | 撤销中共涪城区吴家镇委员会、吴家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临港经济开发务广福村、凤凰村区域建设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吴委发〔2017〕52号) | 涪城区吴家镇人民政府违反法律规定程序实施拆迁安置补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 | 绵阳市涪城区吴家镇人民政府 | 11510601008414048C | 冯猛 | 2017年7月19日吴家镇人民政府按照相关程序撤销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的文件 | 2017/07/18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 | 510700 | ||||||
15 | 绵国土游监行处【2017】4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处以罚款10.1236万元。 | 绵阳虹州驾驶培训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占用游仙区新桥镇桐籽村4049.44平方米集体土地 | 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四川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规定。 | 绵阳虹州驾驶培训有限公司 | 91510700MA6246XN63 | 2017年8月29日,绵阳虹州驾驶培训有限公司向区财政非税资金财政专户缴纳罚款10.1236万元。2017年9月21日,我局将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移送给游仙区财政局 | 2017/07/18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 | 正常 | 510700 | |||||||
16 | 绵国土资涪行处【2017】19号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罚款3.3万元。 | 非法占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 | 唐伟 | 510703********1213 | 已处置到位 | 2017/06/27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 | 正常 | 510700 | |||||||
17 | 绵国土资涪行处【2017】20号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 1、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2、没收违法所得1.2万元。 | 越界开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条 | 绵阳市盛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915107036879134118 | 622626********001X | 董文凯 | 已处置到位 | 2017/06/27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 | 正常 | 510700 | |||||
18 | 绵国土游监行处【2017】13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拆除 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处罚款1.8万元。 |
2017年5月24日,窦亮未经批准非法占用游仙区小枧沟镇八龙村2社集体土地1200平方米 | 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四川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规定。 | 窦亮 | 510702********2431 | 2017年7月7日,当事人向区财政非税资金财政专户缴纳罚款1.8万元;2017年9月25日游仙区小枧沟镇八龙村收到退还非法占用土地的证明。还在结案过程中。 | 2017/06/26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 | 正常 | 510700 | |||||||
19 | 绵国土游监行处【2017】10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处罚款1.75万元。 | 何骄龙未经批准非法占用游仙区梓绵乡红庙村4社集体土地1750平方米 | 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四川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规定。 | 何骄龙 | 510704********4657 | 当事人向区财政非税资金财政专户缴纳罚款1.75万元,还在结案过程中。 | 2017/06/26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 | 正常 | 510700 | |||||||
20 | 绵国土游监行处【2017】11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处罚款0.4650万元。 | 李长永未经批准非法占用游仙区玉河镇雨台村集体土地465平方米 | 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四川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规定。 | 李长永 | 510702********7412 | 当事人向区财政非税资金财政专户缴纳罚款1.75万元,2017年9月12日,我局将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移交给游仙区财政局。还在结案过程中。 | 2017/06/26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 | 正常 | 510700 | |||||||
21 | 绵国土游监行处【2017】9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处罚款25.8608万元。 | 绵阳隆森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用游仙区石马镇百胜村集体土地10344.3平方米 | 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四川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规定。 | 绵阳隆森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91510704356272111C | 当事人向区财政非税资金财政专户缴纳罚款25.8608万元,还在结案过程中。 | 2017/06/26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 | 正常 | 510700 | |||||||
22 | 绵国土游监行处【2017】12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处罚款1.5万元。 | 吕计谍未经批准非法占用游仙区云凤镇龙包村集体土地1500平方米 | 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四川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规定。 | 吕计谍 | 510703********1316 | 当事人向区财政非税资金财政专户缴纳罚款1.5万元,还在结案过程中。 | 2017/06/26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 | 正常 | 510700 | |||||||
23 | 绵国土游监行处【2017】6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处罚款1.428万元。 | 2017年5月23日,舒小清未有任何土地手续占用游仙区麒麟村六社土地涉及硬化面积共计1428平方米。 | 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四川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规定。 | 舒小清 | 511023********0764 | 2017年6月27日,当事人向区财政非税资金财政专户缴纳罚款1.428万元。2017年9月12日,我局将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移交给游仙区财政局。2017年9月12日游仙镇麒麟村六社出具收到退还非法占用土地的证明。已结案 | 2017/06/22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 | 正常 | 510700 | |||||||
24 | 绵国土游监行处【2017】8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1、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2、没收越界开采的违法所得3000元。 | 玖隆页岩砖厂在街子镇石庙村十四组越界开采。 | 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四川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规定。 | 玖隆页岩机砖厂 | 68417273-4 | 350624********3514 | 张艺排 | 2017年6月22日,绵阳市游仙区玖隆页岩机砖厂向区财政非税资金财政专户缴纳罚款3000元。 | 2017/06/22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 | 正常 | 510700 | |||||
25 | 绵国土游监行处【2017】4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处罚款171.5万元。 | 四川烨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占用位于游仙区小枧沟镇一心村、五星村、八龙村、游仙镇金山村、欧家坝257.2亩集体土地修建205省道 | 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四川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规定。 | 四川烨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91510100MA62P7021M | 510723********0014 | 马圣烨 | 2017年6月22日,四川烨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向区财政非税资金财政专户缴纳罚款171.5万元。2017年9月12日,我局将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移交给游仙区财政局。2017年9月12日游仙镇金山村、小枧沟镇一心村村委会、五星村村委会、八龙村村委会出具收到退还非法占用土地的证明。 | 2017/06/19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 | 正常 | 510700 | |||||
26 | 绵国土资涪行处【2017】11号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 1、责令交还土地;2、罚款3.661万元。 | 不按照批准用途使用国有土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 | 绵阳鼎鑫工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915107032054015968 | 510702********0012 | 华家本 | 已处置到位 | 2017/06/15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 | 正常 | 510700 | |||||
27 | 绵国土资涪行处【2017】18号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罚款4.57万元。 | 非法占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 | 绵阳市涪城区富诚龙门投资有限公司 | 91510703675787761X | 510702********2846 | 刘敏 | 已处置到位 | 2017/06/14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 | 正常 | 510700 | |||||
28 | 绵国土城西分监[2017]12号 | 吕德英非法占地案 | 罚款 | 吕德英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磨家镇七星包村三组集体土地修建简易厂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 吕德英 | 510702********6319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3125.4平方米土地;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按每平方米15元处罚款4.69万元。 |
2017/05/26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城西新区分局 | 正常 | 510700 | |||||||
29 | 绵国土城西分监[2017]11号 | 绵阳市蓝翔能源储备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 罚款 | 绵阳市蓝翔能源储备有限公司非经许可,擅自占用高新区普明街道办梨园村四组集体土地修建水泥场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 绵阳市蓝翔能源储备有限公司 | 91510724092120447P | 510702********6434 | 阮国良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6350平方米土地;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按每平方米15元处罚款9.525万元。 |
2017/05/25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城西新区分局 | 正常 | 510700 | |||||
30 | 绵国土城西分监[2017]13号 | 绵阳嘉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 罚款 | 绵阳嘉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非经许可,擅自占用位于绵阳市科创园八角社区4组约3700平方米(折合5.55亩)集体建设用地修建水泥坝子及临时停车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 绵阳嘉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91510700MA6247XY9U | 510702********1619 | 禹代荣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3700平方米土地;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按每平方米15元处罚款5.55万元。 |
2017/05/25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城西新区分局 | 正常 | 510700 | |||||
31 | 绵国土资涪行处【2017】15号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罚款19.5万元。 | 非法占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 | 绵阳升汇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9151070379182323X3 | 510702********3811 | 夏宜雨 | 尚未缴纳16.5万元罚款 | 2017/05/22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 | 拟在2017年11月22日移送涪城区人民法院 | 510700 | |||||
32 | 绵国土资涪行处【2017】17号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罚款1.37万元。 | 非法占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 | 陈辉云 | 510702********2813 | 已处置到位 | 2017/05/19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 | 正常 | 510700 | |||||||
33 | 绵国土资涪行处【2017】16号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罚款19.0362万元。 | 非法占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 | 齐明友 | 510702********1715 | 已处置到位 | 2017/05/18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 | 正常 | 510700 | |||||||
34 | 绵国土资涪行处【2017】14号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罚款0.933万元。 | 非法占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 | 王帮洪 | 510702********6410 | 已处置到位 | 2017/05/02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 | 正常 | 510700 | |||||||
35 | 绵国土城西分监[2017]06号 | 绵阳新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 罚款 | 绵阳新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非法占用位于绵阳市高新区河边镇项家庙村7组及磨家镇冯家湾村约59400平方米(折合89.1亩)国有土地修建集中发展区启动区1#道路及其附属设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 绵阳新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9151070069919504X6 | 510725********0016 | 刘士筠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59400平方米土地;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按每平方米15元处罚款89.1万元。 |
2017/04/25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城西新区分局 | 正常 | 510700 | |||||
36 | 绵国土城西分监[2017]07号 | 绵阳新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 罚款 | 绵阳新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非法占用位于绵阳市高新区河边镇项家庙村、磨家镇冯家湾村、观音堂村约83600平方米(折合125.4亩)集体土地修建集中发展区启动区4#道路及其附属设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 绵阳新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9151070069919504X6 | 510725********0016 | 刘士筠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83600平方米土地;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按每平方米15元处罚款125.4万元。 |
2017/04/25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城西新区分局 | 正常 | 510700 | |||||
37 | 绵国土城西分监[2017]08号 | 绵阳新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 罚款 | 绵阳新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非法占用位于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永兴镇飞牛坝村约22500平方米(折合33.75亩)国有土地修建防灾减灾园二期8#道路及其附属设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 绵阳新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9151070069919504X6 | 510725********0016 | 刘士筠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22500平方米土地;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按每平方米15元处罚款33.75万元。 |
2017/04/25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城西新区分局 | 正常 | 510700 | |||||
38 | 绵国土城西分监[2017]09号 | 绵阳新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 罚款 | 绵阳新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非法占用位于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河边镇项家庙村、海峰村105872平方米集体土地和5108平方米国有土地共计110980平方米(折合166.47亩)修建科技城大道河边段及其附属设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 绵阳新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9151070069919504X6 | 510725********0016 | 刘士筠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110980平方米土地;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按每平方米15元处罚款166.47万元。 |
2017/04/25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城西新区分局 | 正常 | 510700 | |||||
39 | 绵国土城西分监[2017]10号 | 绵阳新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 罚款 | 绵阳新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非法占用位于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永兴镇三官庙村,松山寺村约47270.4平方米(折合70.9亩)集体土地修建高新新区B1号道路及其附属设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 绵阳新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9151070069919504X6 | 510725********0016 | 刘士筠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47270.4平方米土地;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按每平方米15元处罚款70.9万元。 |
2017/04/21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城西新区分局 | 正常 | 510700 | |||||
40 | 绵国土城西分监[2017]03号 | 绵阳新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 罚款 | 绵阳新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非法占用位于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河边镇海峰村,约11436平方米(折合17.154亩)集体土地修建集中发展区B4号道路及其附属设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 绵阳新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9151070069919504X6 | 510725********0016 | 刘士筠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11436平方米土地;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按每平方米15元处罚款17.154万元。 |
2017/04/21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城西新区分局 | 正常 | 510700 | |||||
41 | 绵国土城西分监[2017]04号 | 绵阳新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 罚款 | 绵阳新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非法占用位于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河边镇海峰村,约46110平方米(折合69.165亩)集体土地修建集中发展区B10号道路及其附属设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 绵阳新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9151070069919504X6 | 510725********0016 | 刘士筠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46110平方米土地;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按每平方米15元处罚款69.165万元。 |
2017/04/21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城西新区分局 | 正常 | 510700 | |||||
42 | 绵国土城西分监[2017]05号 | 绵阳新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 罚款 | 绵阳新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非法占用位于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河边镇海峰村,约45712.5平方米(折合68.569亩)集体土地修建集中发展区B13号道路及其附属设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 绵阳新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9151070069919504X6 | 510725********0016 | 刘士筠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45712.5平方米土地;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按每平方米15元处罚款68.569万元。 |
2017/04/21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城西新区分局 | 正常 | 510700 | |||||
43 | 绵国土资涪行处【2017】13号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 1、责令交还土地;2、罚款1万元。 | 不按照批准用途使用国有土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 | 四川省绵阳唏臣食品有限公司 | 91510703709197074E | 130425********3435 | 陈连旗 | 已处置到位 | 2017/04/20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 | 正常 | 510700 | |||||
44 | 绵国土资涪行处【2017】12号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罚款2.2605万元。 | 非法占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 | 徐建国 | 510703********1312 | 已处置到位 | 2017/04/14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 | 正常 | 510700 | |||||||
45 | 绵国土资涪行处【2017】10号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罚款0.3981万元。 | 非法占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 | 蒋文泰 | 510702********601X | 已处置到位 | 2017/03/23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 | 正常 | 510703 | |||||||
46 | 绵国土资涪行处【2017】9号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罚款6.533万元。 | 非法占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 | 绵阳市涪城区富诚石塘投资有限公司 | 9151070367578777XM | 510703********1313 | 申治俊 | 已处置到位 | 2017/03/20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 | 正常 | 510700 | |||||
47 |
绵国土城南监行处 [2017]01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6609㎡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附属设施。 | 按每平米15元处罚款9.9135万元。 |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擅自占用集体土地修建学生公寓,食堂综合楼及其他附属设施。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四川省国土资源厅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土地部分)》。 |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 525100003205005222 | 510723********6513 | 龚珍旭 |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于2017年3月2日缴纳罚款9.9135万元,3月9日,城南街道办板桥村证明收到退还土地,3月10日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向经开区财政局送达《土地行政处罚没收财物移送书》(绵国土城南监移[2017]01号)并受到回证。 | 2017/03/01 |
绵阳市国土 资源局 |
结案 | 510700 | ||||
48 | 绵国土城西分监[2017]01号 | 绵阳高新区恒泰投资有限公司 | 罚款 | 绵阳高新区恒泰投资有限公司非经许可,擅自占用位于绵阳市高新区石桥居委会8,9组约7690平方米(折合11.53亩)集体建设用地修建农贸市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 绵阳高新区恒泰投资有限公司 | 91510700678382057G | 510725********571X | 魏晓军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7690平方米土地;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按每平方米25元处罚款19.225万元。 |
2017/02/28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城西新区分局 | 正常 | 510700 | |||||
49 | 绵国土资涪行处【2017】6号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罚款3.8325万元。 | 非法占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 | 严明富 | 510702********2318 | 已处置到位 | 2017/02/23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 | 正常 | 510700 | |||||||
50 | 绵国土资涪行处【2017】7号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3、罚款1.467万元。 | 非法占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 | 伍和平 | 511023********889X | 已处置到位 | 2017/02/23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 | 正常 | 510700 | |||||||
51 | 绵国土资涪行处【2017】8号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罚款3.35万元。 | 非法占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 | 周强 | 510702********5036 | 已处置到位 | 2017/02/23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 | 正常 | 510700 | |||||||
52 | 绵国土资涪行处【2017】5号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罚款0.588万元。 | 非法占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 | 黄东 | 510702********5218 | 已处置到位 | 2017/02/20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 | 正常 | 510700 | |||||||
53 | 绵国土资涪行处【2017】4号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 1、责令交还土地;2、罚款4.98082万元。 | 不按照批准用途使用国有土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 | 四川宝龙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91510703205453644P | 510702********2818 | 向昭琪 | 已处置到位 | 2017/02/15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 | 正常 | 510700 | |||||
54 | 绵国土资涪行处【2017】3号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罚款1.012万元。 | 非法占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 | 绵阳市涪城区佛城寺管委会 | 510922********439X | 已处置到位 | 2017/01/16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 | 正常 | 510700 | |||||||
55 | 绵国土资涪行处【2017】1号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罚款0.45万元。 | 非法占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 | 陈义春 | 510702********1710 | 已处置到位 | 2017/01/11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 | 正常 | 510700 | |||||||
56 | 绵国土资涪行处【2017】2号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罚款9.06万元。 | 非法占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 | 绵阳市恒源伟业彩钢工程有限公司 | 915107033144462169 | 31444621-6 | 510703000066797(1-1) | 330623********0328 | 吕小妹 | 已处置到位 | 2017/01/11 |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 | 正常 | 510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