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林业局】2017年1-8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_1 处罚类别_2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证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备注
1 绵林罚字[2017]第7号 持过期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 1.没收非法运输柏木板材24.0428吨。
2.并处木材价款20%的罚款为:8174.5元
  在江油市二郎庙雷家河搅拌厂,挡获一辆车牌为冀JS6782 的蓝色重型拖挂车(俗称6桥车)从马角镇运往河北,经检查发现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货证不齐。其涉嫌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货量为24.0428吨。 根根据《四川省木材运输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 李凤和             1.没收非法运输柏木板材24.0428吨。
2.并处木材价款20%的罚款为:8174.5元
2017/07/24 绵阳市林业局 结案 510700  
2 绵林罚字[2017]第 6 号 持过期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 没收非法运输的杂木22.72吨。   巡逻的过程中,发现一辆车牌为川F58221 的东风天龙重型拖挂车(俗称6桥车)从中江县运往梓潼县,经检查发现持过期木材运输证(51062301031705261001)运输木材,发现车上的货证不齐。其涉嫌持过期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虽因修车造成木材运输证过期,但货证不符,超量22.72吨。 根据《四川省木材运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段东             没收非法运输的杂木22.72吨。 2017/06/05 绵阳市林业局 结案 510700  
3 绵森公 林罚字[2017]第3号 滥伐林木 1.责令补种滥伐林木株数5倍的树木,既410株(大写:肆佰壹拾株)。2.并处滥伐林木价值5倍的罚款,既16692.2元人民币(大写:壹万陆仟陆佰玖拾贰圆贰角)   3月22日在“高石梯”山梁上的自留山内砍伐柏树82株、折立木蓄积13.3537立方米,合计滥伐林木13.3537立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刘建新             1.责令补种滥伐林木株数5倍的树木,既410株(大写:肆佰壹拾株)。
2.并处滥伐林木价值5倍的罚款,既16692.2元人民币(大写:壹万陆仟陆佰玖拾贰圆贰角)
2017/06/05 绵阳市森林公安局 结案 510700  
4 绵森公 林罚字[2017]第2号 滥伐林木 1.责令补种滥伐林木株数5倍的树木,既465株(大写:肆佰陆拾伍株)。2.并处滥伐林木价值5倍的罚款,既17589.7元人民币(大写:壹万柒仟伍佰捌拾玖圆柒角)
  3月22日在“高石梯”山梁上的自留山内砍伐柏树93株、折立木蓄积14.0717立方米,合计滥伐林木14.0717立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刘金蓉             1.责令补种滥伐林木株数5倍的树木,既465株(大写:肆佰陆拾伍株)。
2.并处滥伐林木价值5倍的罚款,既17589.7元人民币(大写:壹万柒仟伍佰捌拾玖圆柒角)
2017/06/05 绵阳市森林公安局 结案 510700  
5 绵森公 林罚字[2017]第4号 滥伐林木 1.责令补种滥伐林木株数5倍的树木,既180株(大写:壹佰捌拾株).2.并处滥伐林木价值5倍的罚款,既8411.8元人民币(大写:捌仟肆佰壹拾壹圆捌角)   3月22日在“高石梯”山梁的自留山内砍伐柏树36株、折立木蓄积6.7294立方米,合计滥伐林木6.7294立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刘伟             1.责令补种滥伐林木株数5倍的树木,既180株(大写:壹佰捌拾株)。2.并处滥伐林木价值5倍的罚款,既8411.8元人民币(大写:捌仟肆佰壹拾壹圆捌角) 2017/06/05 绵阳市森林公安局 结案 510700  
6 绵森公 林罚字[2017]第5号 滥伐林木 1.责令补种滥伐林木株数5倍的树木,既125株(大写:壹佰贰拾伍株)。
2.并处滥伐林木价值4倍的罚款,既2172.4元人民币(大写:贰仟壹佰柒拾贰圆肆角)
  3月22日在“高石梯”山梁上的自留山内砍伐柏树25株、折立木蓄积2.1724立方米,合计滥伐林木2.1724立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王金银             1.责令补种滥伐林木株数5倍的树木,既125株(大写:壹佰贰拾伍株)。2.并处滥伐林木价值4倍的罚款,既2172.4元人民币(大写:贰仟壹佰柒拾贰圆肆角) 2017/06/05 绵阳市森林公安局 结案 510700  
7 林罚字[2017]第1号 非法猎杀野生动物 1.没收非法猎杀野生动物一只白鹭和三只斑鸠2.并处罚款为:100元   在2017年1月15日13时至17时,违法行为人吴小飞在未办理狩猎证的情况下,携带自制气枪一支搭乘一辆车牌号伟川BTN958轿车在绵阳市游仙区沉抗镇石桥村周围猎杀三只斑鸠和一只白鹭。 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吴小飞             1.没收非法猎杀野生动物一只白鹭和三只斑鸠2.并处罚款为:100元 2017/01/24 绵阳市林业局 结案 510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