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_1 | 处罚类别_2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证号 | 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当前状态 | 地方编码 | 备注 |
1 | (绵安)安监罚〔2017〕1129号 | 绵阳市安州区明航矿物油科技有限公司一般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案 | 罚款 | 1.技改项目无安全设施设计;2. 未对已安装的可燃气体报警仪进行定期检定。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三项 | 绵阳市安州区明航矿物油科技有限公司 | 91510724314454785G | 510724********2413 | 梁明书 | 分别处罚款23000.00元、5000.00元,合并处罚款28000.00万元整(大写贰万捌仟元整) | 2017/09/11 | 绵阳市安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正常 | 510700 | |||||
2 | (绵安)安监罚〔2017〕111号 | 绵阳鹏举矿业有限公司超载运输违法行为案 | 警告;罚款 | 超载运输 |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三十九条 | 绵阳鹏举矿业有限公司 | 91510724MA624BYT5N | 510724********0418 | 赵朝举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 2017/07/21 | 绵阳市安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正常 | 510700 | |||||
3 | (绵安)安监罚〔2017〕126号 | 绵阳市安州区雎水洞子沟白云石矿厂掏底崩落开采案 | 警告;罚款 | 掏底崩落开采 |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 绵阳市安州区雎水洞子沟白云石矿厂 | 91510724588354933U | 510724********4043 | 肖丽萍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 | 2017/08/21 | 绵阳市安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正常 | 510700 | |||||
4 | (绵安)安监罚〔2017〕1319号 |
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处罚 |
罚款 | 在绵阳市扶活建材有限公司“5•25”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案中存在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装载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装载机驾驶员无《工程施工作业操作证》驾驶装载机的违法违规行为。 | 《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 | 绵阳市扶活建材有限公司 | 915107247547137793 | 蒋永利 | 已缴纳罚款 | 2017/08/15 | 绵阳市安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正常 | 510700 | ||||||
5 | (绵安)安监罚〔2017〕1320号 |
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处罚 |
罚款 | 在绵阳市扶活建材有限公司“5•25”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案中存在未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装载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使用无《工程施工作业操作证》的驾驶员驾驶装载机的违法违规行为。 | 《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 | 刘洋 | 510724********0019 | 已缴纳罚款 | 2017/08/15 | 绵阳市安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正常 | 510700 | |||||||
6 | (绵安)安监罚〔2017〕1327号 |
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处罚 |
罚款 | 在绵阳市扶活建材有限公司“5•25”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案中存在未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装载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用无《工程施工作业操作证》的驾驶员驾驶装载机的违法违规行为。 | 《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 | 邓永军 | 510724********0835 | 已缴纳罚款 | 2017/08/15 | 绵阳市安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正常 | 510700 | |||||||
7 | (绵安)安监罚〔2017〕1329号 |
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处罚 |
罚款 | 在绵阳市扶活建材有限公司“5•25”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案中存在安全意识淡薄,无《工程施工作业操作证》驾驶装载机,违章指挥货车驾驶员进行高处作业的违法违规行为。 | 《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 | 李治平 | 510724********0832 | 已缴纳罚款 | 2017/08/15 | 绵阳市安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正常 | 510700 | |||||||
8 | (绵安)安监罚〔2017〕1323号 | 绵阳市沪川饲料科技有限公司未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案 | 罚款 | 2017年6月13日,未建立职业健康责任制、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并进行公示,区安监局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限期2个月内整改完毕。2017年8月7日,你单位提出延期整改申请,区安监局同意你单位于2017年9月30日前将相关问题整改完毕。2017年10月10日,区安监局在对你单位复查过程中发现,你单位存在已建立《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但不符合整改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 绵阳市沪川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 9151072431451766XC | 赵义正 | 已缴纳罚款 | 2017/11/20 | 绵阳市安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正常 | 510700 | ||||||
9 | (绵安)安监罚〔2017〕131-1号 | 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处罚 | 罚款 | 在四川智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2•1”一般淹溺事故中,四川智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安全管理不到位,疏于对作业现场作业环境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对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未完全落实;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深水塘处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的违法行为。 | 《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 | 四川智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15100005582448489 | 吴明中 | 罚款已收缴 | 2017/02/23 | 绵阳市安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正常 | 510700 | ||||||
10 | (绵安)安监罚〔2017〕131-2号 | 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处罚 | 罚款 | 罗瑀在四川智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2•1”一般淹溺事故中,存在未认真组织督促、检查四川智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清泉镇双石村小农水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情况,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 | 《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 | 罗瑀 | 510402********1411 | 罚款已收缴 | 2017/02/23 | 绵阳市安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正常 | 510700 | |||||||
11 | (绵安)安监罚〔2017〕131-3号 | 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处罚 | 罚款 | 刘涛在四川智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2•1”一般淹溺事故中,存在未切实履行现场监管职责,对现场作业环境存在安全隐患失察失管的违法行为 | 《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 | 刘涛 | 510724********1216 | 罚款已收缴 | 2017/02/23 | 绵阳市安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正常 | 510700 | |||||||
12 | (绵安)安监罚〔2017〕131-4号 | 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处罚 | 罚款 | 李文华在四川智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2•1”一般淹溺事故中,存在未每日按规程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状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对作业人员冒险作业未及时制止或纠正的违法行为 | 《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 | 李文华 | 510623********3519 | 罚款已收缴 | 2017/02/23 | 绵阳市安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正常 | 510700 | |||||||
13 | (绵安)安监罚〔2017〕136号 | 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处罚 | 罚款 | 在绵阳市安州区路林磷化工有限公司“3•3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中,存在下列违法行为: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岗位职责不清,对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未完全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制止职工不安全作业行为。 | 《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 | 绵阳市安州区路林磷化工有限公司 | 915107247672814856 | 邓孝富 | 罚款已收缴 | 2017/06/14 | 绵阳市安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正常 | 510700 | ||||||
14 | (绵安)安监罚〔2017〕1316号 | 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处罚 | 罚款 | 曾维明在绵阳市安州区路林磷化工有限公司“3•3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中,存在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不力的违法行为。 | 《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 | 曾维明 | 510622********4517 | 罚款已收缴 | 2017/06/14 | 绵阳市安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正常 | 510700 | |||||||
15 | (绵安)安监罚当〔2017〕1331号 | 对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处罚 | 罚款 | 2017年8月15日,在对安县五洲贸易有限公司检查中发现该公司负责经营人员李忠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未经考核合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安县五洲贸易有限公司 | 510724000007495 | 冯安军 | 罚款已收缴 | 2017/08/15 | 绵阳市安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正常 | 510700 | ||||||
16 | (绵安)安监罚〔2017〕1333号 | 对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处罚;对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处罚 | 罚款 | 2017年8月21日,该公司存在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2017年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片中无学时记录,未记录考核结果,培训记录中班组、岗位未填写;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2017年三份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开具日期分别为3月18日、5月4日、7月15日)中,隐患单位和整改单位未签字,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等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事故隐患。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 | 绵阳市金鸿饲料有限公司桑枣分公司 | 91510724MA6CJF9U6N | 朱福贵 | 罚款已收缴 | 2017/08/30 | 绵阳市安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正常 | 510700 | ||||||
17 | (绵安)安监罚〔2017〕1335号 | 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处罚 | 罚款 | 在四川绵阳朝阳园林建筑有限公司“8•27”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案中存在在进行屋面作业时,没有在轻质型材等屋面上搭设临时走道板,作业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 | 《四川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力裁量标准》(川安监〔2017〕91号)《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 | 四川绵阳朝阳园林建筑有限公司 | 915107037334056543 | 杨凡 | 罚款已收缴 | 2017/11/10 | 绵阳市安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正常 | 510700 | ||||||
18 | (绵安)安监罚〔2017〕1336号 | 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处罚 | 罚款 | 在四川绵阳朝阳园林建筑有限公司“8•27”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案中存在对屋面作业环境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实施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 | 《四川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力裁量标准》(川安监〔2017〕92号)《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 | 王林 | 510703********161X | 罚款已收缴 | 2017/11/10 | 绵阳市安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正常 | 510700 | |||||||
19 | (绵安)安监罚〔2017〕1282 号 |
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处罚 |
罚款 | 在绵阳市向泰阳化工有限公司“7·25”发烟硫酸泄漏事故案中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对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未及时发现并消除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没有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违法违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 绵阳市向泰阳化工有限公司 | 91510724762349532U | 向世春 | 已缴纳罚款 | 2017/10/17 | 绵阳市安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正常 | 510700 | ||||||
20 | (绵安)安监罚〔2017〕1299号 |
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处罚 |
罚款 | 在绵阳市向泰阳化工有限公司“7·25”发烟硫酸泄漏事故案中存在未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不力的违法违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 向世春 | 510724********4035 | 向世春 | 已缴纳罚款 | 2017/10/17 | 绵阳市安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正常 | 510700 | ||||||
21 | (绵安)安监罚〔2017〕12100号 |
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处罚 |
罚款 | 在绵阳市向泰阳化工有限公司“7·25”发烟硫酸泄漏事故案中存在未认真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的违法违规行为。 | 《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 | 向迪刚 | 510622********3931 | 向迪刚 | 已缴纳罚款 | 2017/10/17 | 绵阳市安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正常 | 510700 | ||||||
22 | (绵安)安监罚〔2017〕12101号 |
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处罚 |
罚款 | 在绵阳市向泰阳化工有限公司“7·25”发烟硫酸泄漏事故案中存在未按照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履行岗位职责,管理不到位,未发现工人更换的不合规法兰垫片的违法违规行为。 | 《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 | 孙富跃 | 510622********0910 | 孙富跃 | 已缴纳罚款 | 2017/10/17 | 绵阳市安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正常 | 510700 | ||||||
23 | (绵安)安监罚〔2017〕12102号 |
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处罚 |
罚款 | 在绵阳市向泰阳化工有限公司“7·25”发烟硫酸泄漏事故案中存在未认真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违法违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 彭勇 | 510722********2793 | 彭勇 | 已缴纳罚款 | 2017/10/17 | 绵阳市安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正常 | 510700 | ||||||
24 | ( 绵安)安监罚〔2017〕152号 | 一般违法行为处罚 | 罚款 | 罚款 | 2017年8月14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安县宝林加油站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加油站新进加油员曹春春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上岗作业。 |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 安县宝林加油站 | 91510724729810243N | 5107243006059 | 李见廷 | 已执行 | 2017/08/28 | 绵阳市安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正常 | 510700 | ||||
25 | ( 绵安)安监罚〔2017〕153号 | 一般违法行为处罚 | 罚款 | 罚款 | 2017年8月21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四川中油九洲北斗科技能源有限公司界牌加油站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加油站未进行自救互救知识的教育培训。 | 其行为违反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3号)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 四川中油九洲北斗科技能源有限公司界牌加油站 | 91510705MA642FDKXB | 柏刚 | 已执行 | 2017/09/01 | 绵阳市安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正常 | 510700 | |||||
26 | ( 绵安)安监立〔2017〕154号 | 一般违法行为处罚 | 罚款 | 罚款 | 2017年9月15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绵阳市安州区塔水桥加油站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加油站未如实记录2017年新上岗加油员唐秀平的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 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 绵阳市安州区塔水桥加油站 | 91510724662772747B | 曹平 | 已执行 | 2017/09/25 | 绵阳市安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正常 | 510700 | |||||
27 | (绵安)文罚字【2017】第1号 | 零售非法出版物 | 没收非法出版物60本;吊销安县花荄桥梁书屋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 没收非法出版物60本;吊销安县花荄桥梁书屋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 零售非法出版物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三项:“发行其他非法出版物和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出版、印刷或者复制、发行的出版物的,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处罚”。 《出版物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0000元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
安县花荄桥梁书屋 | 92510705MA64WTKQ5X | 510724********3719 | 谭代友 | 没收非法出版物60本;吊销安县花荄桥梁书屋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 2017/05/24 | 绵阳市安州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正常 | 510700 | ||||
28 | (安)文罚字【2016】第3号 | 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 警告;罚款5000元 | 警告;罚款5000元 | 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 绵阳市安州区花荄绿浪网吧 | 510724000005740 | 510724********6427 | 廖敏 | 警告;罚款5000元 | 2017/01/10 | 绵阳市安州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正常 | 510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