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公示专栏
我市获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
2017-01-10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七部委联合批复同意我市在内的17个城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这是继成都市成功创建后,四川省第二个列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的城市。
    近年来,我市将电子商务和“互联网+”作为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一号工程,以倾力打造“中国西部电商城”为引领,以开展网销品牌、本土电商平台、电商集聚区培育为抓手,深入推进电子商务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电子商务呈现出强劲态势。2016年1-11月,全市实现网络交易额2349.41亿元,同比增长31.11 %,稳居全省第二位,实现网络零售额70.12亿元,同比增长32.05%,新增电商企业856家。在2016年中国国际电子商务博览会上我市获得“互联网+”中国网络零售百强城市称号。
    我市将按照国家批复的《绵阳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要点,研究细化创建目标的具体步骤和工作计划,落实各项创建任务和保障措施,组织推动重点工程建设,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将创建工作落实到实处,不断提炼试点成果,形成示范推广机制。把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作为增强城市竞争优势的新途径,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的新举措,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抓手,将绵阳建设成具有较强自主创新力、产业集聚力、品牌影响力和区域竞争力的“中国西部电商城”,突显绵阳对四川和西部地区的引领、辐射和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