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公示专栏
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获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奖励
2017-06-07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16〕82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7〕78号)要求,近日,省发改委以川发改投资〔2017〕265号文件转下达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奖励项目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进实施好的项目进行奖励,我市三台县青东坝第五期城中村改造项目、永胜镇场镇(文峰社区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及盐亭县石岭二号安置点二期建设项目共获中央预算内投资奖励1850万元。
    该资金的下达是上级部门对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充分肯定。下一步,市发改委将督促各地加快项目实施,及时发挥中央资金效益,为民生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