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征集
市发改委组织召开中心城区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和建立城市供水终端销售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
2016-12-15

    12月12日下午,市发改委在绵州开元酒店组织召开完善我市中心城区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和建立城市供水终端销售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广泛听取、收集各方意见和建议。市发改委公开征集和聘请的31名消费者、经营者、专家学者代表,以及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人士等听证代表参加听证会。20余名消费者和有关县市区从事价格工作的人员到会旁听。
    听证会上,市发改委对阶梯水价方案和供水终端销售价格联动办法,以及城市供水成本情况进行了陈述。根据有关规定和中心城区居民用水情况调查,将在我市实行三级阶梯水价,各阶梯水价按1:1.5:3的比例确定。针对完善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市发改委向听证会提交了两个听证方案:
    方案一:第一阶梯每户年用水量180立方米及以下,价格为每立方米2.01元(含水资源费,不含污水处理费,下同);第二阶梯每户年用水量180-300立方米(含300立方米),价格为每立方米2.97元;第三阶梯每户年用水量300立方米以上,价格为每立方米5.83元。
    方案二:第一阶梯每户年用水量240立方米及以下,价格为每立方米2.01元;第二阶梯每户年用 水量240-360立方米(含360立方米),价格为每立方米2.97元;第三阶梯每户年用水量360立方 米以上,价格为每立方米5.83元。
    两个方案规定,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居民合表用户与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用水价格为每立方米2.30元。
    如果按方案一执行,用水量在第一阶梯的有89%的居民家庭,平均每月最高增加水费支出0.90元;用水量在第二阶梯的有8%的居民家庭,平均每月最高增加水费支出11.10元。如果按方案二执行,用水量在第一阶梯的有95%的居民家庭,平均每月最高增加水费支出1.20元;用水量在第二阶梯的有3%的居民家庭,平均每月最高增加水费支出6.50元。合表居民用户水价下降0.05元/立方米;低收入群体优惠政策保持不变。
    在听证会上,听证代表全部表示赞成实施新的阶梯水价制度,并针对两套方案,充分阐述了各自观点和意见。按照多用多交费的原则,充分发挥价格机制调节作用,是利用价格杠杆来抑制资源浪费的一种手段,对引导节约用水,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听证代表们对我市建立城市供水终端销售价格联动机制方案表示赞同。我市城市供水终端销售价格联动机制是指我市中心城区城市供水终端销售价格与原水费、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涨跌趋向一致的价格调整制度,包括顺价上调和顺价下调。
    市发改委将对本次听证会上各方面听证代表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进行整理,进一步完善方案,报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公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