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
市发改委赴盐亭县开展自然保护区水电项目专项督察工作
2017-08-03

为切实推进我市水电开发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办《关于开展自然保护区水电项目清理核实整改专项督察工作的通知》(绵市发改函〔2017〕187号)要求,8月1日,由市稽察办主任赵烜、市能源办副主任胡巨澜、市发改委资环科副科长田梅等组成的第二督察组到盐亭县开展自然保护区水电项目清理核实整改专项督察工作。

督察组分别对盐亭县境内白鹭县级自然保护区内的两岔滩、海门和万安水电站3个水电项目进行了实地察看,听取了相关负责人汇报,收集了项目核准、环评审批、所在河流水电规划审批、建设等相关资料。

经核查,上述3个水电站因相关审批资料不完善等因素,盐亭县政府专门制定了自然保护区整改实施方案,下达了整改任务分解表。经县发改局、林业局、武引局、水务局等部门联合调研,勒令3个电站于2017年7月28日停止运行,限期整改,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督察组就盐亭县自然保护区水电项目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副县长陈洪芳、县发改委局长刘锐及相关部门交换了意见。赵烜强调,此次督察要引起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要继续做好自然保护区水电项目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进一步核实数据填报的准确性。

县发改局副局长黄元明、县水务局河道管理所所长李映科陪同检查。(市能源办  供稿)